真如 (佛教)
真如(梵語:,羅馬化:tathātā;巴利語:,羅馬化:tathatā)或實如(梵語:,羅馬化:bhūta-tathatā),又譯為如實、如如、本無、如,佛教術語,一般被解釋為法的本性,即法的真實本質,也就是法的真實自性。
佛教 |
---|
佛教大綱 佛教主題 佛教专题 |
字源
梵語「」與巴利語「」皆源自副詞「」(),意為這樣地、如此地、如是地,再加上抽象名詞語尾「」()之後而來,用來表示「如此如此地呈現」、「如是呈現的狀況」,是讓事物(法)如同它存在一般的存在、成為它成為的那個性質,也就是事物的真實本質。釋迦牟尼住世時,經常自稱「如來」(梵語:,羅馬化:Tathāgata),也是來自這個字根。漢譯佛經時,為了要正確地表示宇宙真實名相的真情實意,只能用「如」或「如如」來形容,意即「就是那樣子」的意思。
梵語「」可見於現存的《金剛經》梵文本中[1],譯為「真實真如」或「實性真如」,義即《解深密經》七真如中的「實相真如」[2],如來是無虛妄顛倒的諸法實性的異名。其中的「」()源自動詞「」()的過去分詞,意為已形成、已存在、已成為,可以被引申為存在、本質、此在、存有(英語:)、真實、眾生、元素、萬物、神明等。漢譯為實、真實。在表示實性的「如」前,加入表示無虛妄顛倒的修飾詞「真」,合為「真如」,表達了「這如是呈現的性質」,是比起事物表象存在,還要真實的內在存在[3]。
譯名
佛教的理念認為,眾生的根器不同,而現實中佛教名相又深奧難通,因而,在翻譯家思維、運用佛教語言、表達佛教名相、令眾生接受佛教理念的過程中,難免對概念名稱有所增減,難能恰到其位。
在東晉之前的早期漢傳佛教佛經譯籍將「真如」譯為「本無」[4],學者一般認為這是受道家老子思想的用詞影響,以格義方式漢譯而成。當時甚至曾出現「本無宗」。鳩摩羅什譯師翻為「如」[5],求那跋陀羅譯為「如如」[6],為直譯。菩提流支[7]與玄奘[8]譯為「真如」,為直譯與意譯混合。在玄奘之後,多譯為真如[9]。
同義與近義詞
佛教中,真如被用來表示諸法的真實相貌,因為各宗派在教義上,對“真如”有不同角度的詮釋,因此“法性”[10]、“實際”[11]、“實相”[12]、“真實”、“實性”、“法界”、 “法身”、“真性”[13]都經常被當成真如的同義詞,來代換使用[14]。
理論概述
在分別說部宗義、龍樹《大智度論》和唯識學派五位百法等中,“如”[16]即“真如”屬無為法[17]。
阿含經本源
釋迦牟尼佛教導多聞聖弟子正知善見緣起緣生法[18],透過真實正觀,色法等五蘊[19],為無常、苦、非我、非我所,而真實智生,最終解脫[20]。真實正觀諸法真實的法性,因難以用語言表示,又以“如”[21]、“如實”、“法如”、“法爾”等來形容它[22]。
部派佛教理論
部派佛教時期,對於實如觀察的結果,起了種種學說。在說一切有部所誦持的《雜阿含經》中,因緣法是「此有故彼有」而緣生法是「此法常住、法住法界、隨順緣起」[22];而此經的《相應部》和《法蘊論》版本則為緣起是「依此有彼有、法住法界」而緣生法是「無常、有為、所造作」法[23]。《大毘婆沙論》將依據此段論述而認為“緣起是無為”者批判為分別論者[24]。
《十八部論》和《部執異論》記載化地部的本宗同義有:「無為法有九種:一、思擇滅,二、非思擇滅,三、虛空,四、無我,五、善如,六、惡如,七、無記如。八、道如。九、緣生如。」
南傳《論事》註釋者覺音記載,北道派主張諸法的如性,即自性,屬無為法。學者據此認為在佛教部派中,北道派是最早提出真如學說的學派[25]。
註釋與引用
-
鳩摩羅什譯《金剛般若波羅蜜經》:「何以故?如來者,即諸法如義。」
玄奘譯《大般若經·第九會能斷金剛分》:「所以者何?善現!言如來者,即是真實真如增語。」
義淨譯《佛說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》:「何以故?妙生!言如來者,即是實性真如之異名也。」
參見:《金剛經梵文注解》,善慧光、蓮花藏,中國人民大學國際佛學研究中心,瀋陽北塔翻譯組。 -
親光《佛地經論》:「經曰:『一切法真如,二障清淨相。』論曰:有義此顯,清淨法界,謂一切法,空無我性,所顯真如,永離二障,本性清淨,今復離染,能為一切善法所依,是故說名,清淨法界。一切法者,謂世、出世,有漏、無漏,蘊、界、處等。真如,即是諸法實性,無顛倒性。
與一切法,不一不異,體唯一味,隨相分多。或說二種。……或說三種。……或說四種。……或說五種。……或說六種。……
或說七種:一、流轉真如,謂一切行,無始世來,流轉實性。二、實相真如,謂一切法,二空無我,所顯實性。三、唯識真如,謂一切法,唯識實性。四、安立真如,謂有漏法,苦諦實性。五、邪行真如,謂業、煩惱,集諦實性。六、清淨真如,謂善、無為,滅諦實性。七、正行真如,謂諸有為、無漏善法,道諦實性。
或說八種:謂不生、不滅,不斷、不常,不一、不異,不來、不去,八遣相門,所顯真如。或說九種:謂九品道,除九品障,所顯真如。或說十種:謂於十地,除十無明,所顯真如,即十法界。如攝大乘,廣辯名相,如是增數,乃至窮盡。
一切法門,皆是真如差別之相,而真如體,非一非多,分別言說,皆不能辯。由離一切虛妄顛倒,假名真如。能為一切善法所依,假名法界。離損減謗,假名實有。離增益謗,假名空無。分析推求,諸法虛假,極至於此,更不可度,唯此是真,假名實際。是無分別,最勝聖智,所證境界,假名勝義。如是廣說。
言二障者,一、煩惱障,二、所知障。……清淨相者,謂此真如,本性清淨,二障所覆,如淨虛空,烟雲等障,相似不淨。得出世間,證真如道,漸除二障所有種子,猶如大風吹烟雲等。金剛喻定,現在前時,滅離一切障種子盡,得淨法界,究竟轉依,名清淨相。」 - 《成唯識論》卷9:「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。真,謂真實,顯非虛妄;如謂如常,表無變易。謂此真實,于一切位,常如其性,故曰真如。即是湛然不虛妄義。」
- 支婁迦讖譯《道行般若經》卷5〈本無品〉:「舍利弗言:『是本無甚深,天中天!』佛言:『是本無甚深,甚深!』當說本無時,二百比丘僧皆得阿羅漢,五百比丘尼皆得須陀洹道,五百諸天人皆逮無所從生法樂,於中立六十新學菩薩皆得阿羅漢道。」
曇摩蜱、竺佛念譯《摩訶般若鈔經》卷4〈本無品〉:「舍利弗白佛言:『本無者甚深,天中天。』佛言:『如是,本無實甚深。』說本無時,三百比丘皆得阿羅漢,五百比丘尼皆得須陀洹道,五百諸天及人悉逮得無所從生法樂忍,六十菩薩皆得阿羅漢道。」
玄奘譯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》卷548〈第四會第四分真如品〉:「 爾時,舍利子白佛言:『世尊!如是真如甚深微妙。』爾時,佛告舍利子言:『如是!如是!如汝所說。如是真如甚深微妙。』當說如是真如相時,三百苾芻永盡諸漏心得解脫,成阿羅漢;復有五百苾芻尼眾遠塵離垢,於諸法中得淨法眼;五千天子宿業成熟,俱時證得無生法忍;六十菩薩不受諸漏心得解脫。」 - 鳩摩羅什譯《金剛般若波羅蜜經》:「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是故燃燈佛與我授記,作是言:『汝於來世,當得作佛,號釋迦牟尼。』何以故?如來者,即諸法如義。」
鳩摩羅什譯《維摩詰所說經》卷上:「云何彌勒受一生記乎?為從如生得受記耶?為從如滅得受記耶?若以如生得受記者,如無有生;若以如滅得受記者,如無有滅。一切眾生皆如也,一切法亦如也,眾聖賢亦如也,至於彌勒亦如也。若彌勒得受記者,一切眾生亦應受記。所以者何?夫如者不二不異,若彌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,一切眾生皆亦應得。」 - 求那跋陀羅《楞伽阿跋多羅寶經》卷4:「五法、自性、識、二無我分別趣相者,謂名、相、妄想、正智、如如。」
- 菩提流支譯《金剛般若波羅蜜經》:「以實無有法,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是故然燈佛與我受記,作如是言:『摩那婆!汝於來世,當得作佛,號釋迦牟尼。』何以故?須菩提!言如來者,即實真如。」
菩提流支《入楞伽經》卷7:「佛告大慧:『我為汝說五法體相,二種無我差別行相。大慧!何等五法?一者、名,二者、相,三者、分別,四者、正智,五者、真如。』」 - 玄奘譯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》卷577:「善現。以如來無有少法能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是故然燈如來應正等覺授我記言:『汝摩納婆於當來世,名釋迦牟尼如來應正等覺。』所以者何。善現。言如來者,即是真實真如增語。言如來者,即是無生法性增語。言如來者,即是永斷道路增語。言如來者,即是畢竟不生增語。」
玄奘譯《說無垢稱經》卷2:「云何慈氏得授記耶?為依如生得授記耶?為依如滅得授記耶?若依如生得授記者,如無有生。若依如滅得授記者,如無有滅。無生無滅真如理中,無有授記。一切有情皆如也,一切法亦如也,一切聖賢亦如也,至於慈氏亦如也。若尊者慈氏得授記者,一切有情亦應如是而得授記。所以者何?夫真如者,非二所顯,亦非種種異性所顯。若尊者慈氏當證無上正等菩提,一切有情亦應如是當有所證。」 - 義淨譯《佛說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》卷1:「以無所得故,然燈佛與我授記: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。何以故?妙生,言如來者即是實性真如之異名也。」
- 龍樹《大智度論》:「法性者,諸法實相,除心中無明諸結使,以清淨實觀,得諸法本性,名為法性,性名真實。」
- 龍樹《大智度論》:「「實際」名入法性中,知法性無量無邊,最為微妙,更無有法勝於法性、出法性者,心則滿足,更不餘求,則便作證。譬如行道,日日發引而不止息,到所至處,無復去心;行者住於實際,亦復如是。」
- 龍樹《大智度論》:「問曰:如、法性、實際,是三事,為一?為異?若一,云何說三?若三,今應當分別說。答曰:是三皆是諸法「實相」異名。所以者何?凡夫無智,於一切法,作邪觀,所謂:常、樂、淨、實、我等。佛弟子,如法本相觀,是時不見常,是名無常;不見樂,是名苦;不見淨,是名不淨;不見實,是名空;不見我,是名無我。若不見常而見無常者,是則妄見,見苦、空、無我、不淨,亦如是,是名為如。如者,如本,無能敗壞。以是故,佛說三法為法印,所謂:一切有為法無常印,一切法無我印,涅槃寂滅印。……有人著常顛倒,故捨常見,不著無常相,是名法印;非謂「捨常、著無常者,以為法印」;我乃至寂滅,亦如是。般若波羅蜜中,破著無常等見;非謂「破不受不著」。」
-
龍樹《大智度論》:「實性與無明合故,變異則不清淨;若除却無明等,得其真性,是名「法性」清淨。」
清辯《大乘掌珍論》:「為欲令彼易證真空,速入法性故,略製此掌珍論:真性有為空,如幻緣生故。無為無有實,不起似空華。」「以真性簡別立宗,真義自體,說名真性,即勝義諦,就勝義諦,立有為空,非就世俗,眾緣合成。有所造作故,名有為。……眾緣所起,男、女、羊、鹿,諸幻事等,自性實無,顯現似有,所立能立法,皆通有為,同法喻故,說如幻。……所立有法,皆從緣生,為立此因,說緣生故。」「非有為故,說名無為,翻對有為,是無為義,即是虛空,擇、非擇滅,及真如性。……即此世間所知虛空,就真性故,空無有實,是名立宗。即此所立,就真性故,無實虛空,二宗皆許為不起故,或假立為不起法故,說名為因。空花無實,亦不起故,立為同喻。」 - 玄奘譯《成唯識論》卷9:「亦言顯此復有多名,謂名法界及實際等,如餘論中隨義廣釋。此性即是唯識實性。」
- 《妙法蓮華經》卷1:「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,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,所謂諸法如是相、如是性、如是體、如是力、如是作、如是因、如是緣、如是果、如是報、如是本末究竟等。」
-
龍樹《大智度論》:「諸法「如」,有二種:一者、各各相,二者、實相。各各相者,如:地,堅相;水,濕相;火,熱相;風,動相,如是等分別諸法,各自有相。實相者,於各各相中分別,求實不可得,不可破,無諸過失。如自相空中說:……如是推求地相,則不可得;若不可得,其實皆空,空則是地之實相。一切別相,皆亦如是,是名為「如」。
「法性」者,如前說各各法空,空有差品,是為「如」;同為一空,是為「法性」。是法性亦有二種:一者、用無著心,分別諸法,各自有性故;二者、名無量法,所謂諸法實相。……
「實際」者,以法性為實,證故為際。如阿羅漢,名為住於實際。」
「諸佛賢聖,種種方便說法,破無明等諸煩惱,令眾生還得實性,如本不異,是名為「如」。」 - 龍樹《大智度論》:「何等為無為法?不生、不住、不滅,若染盡、瞋盡、癡盡,如,不異,法相、法性、法住,實際,是名無為法。」
- 《雜阿含經》卷12〈296經〉:「多聞聖弟子,於此因緣法、緣生法,正知善見。不求前際,言:『我過去世若有、若無,我過去世何等類,我過去世何如。』不求後際:『我於當來世為有、為無,云何類,何如。』內不猶豫:『此是何等,云何有此為前,誰終當云何之,此眾生從何來,於此沒當何之。』若沙門、婆羅門,起凡俗見所繫,謂說我見所繫,說眾生見所繫,說壽命見所繫,忌諱吉慶見所繫。爾時悉斷、悉知,斷其根本,如截多羅樹頭,於未來世,成不生法,是名多聞聖弟子,於因緣法、緣生法,如實正知,善見、善覺、善修、善入。」
- 《雜阿含經》第2卷第58經:「世尊!何因何緣?名為色陰,何因何緣?名受、想、行、識陰。佛告比丘:四大因,四大緣,是名色陰,所以者何?諸所有色陰,彼一切悉皆四大緣,四大造故;觸因、觸緣,生受、想、行,是故名受、想、行陰,所以者何?若所有受、想、行,彼一切觸緣故;名色因、名色緣,是故名為識陰,所以者何?若所有識,彼一切名色緣故。」
- 《雜阿含經》卷1〈9經〉:「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色無常,無常即苦,苦即非我,非我者亦非我所。如是觀者,名真實正觀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無常,無常即苦,苦即非我,非我者亦非我所。如是觀者,名真實觀。聖弟子!如是觀者,厭於色,厭受、想、行、識,厭故不樂,不樂故得解脫。解脫者真實智生:『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』」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」
-
《雜阿含經·二九九經》:「時,有異比丘來詣佛所,……白佛言:世尊!謂緣起法為世尊作,為餘人作耶?佛告比丘:緣起法者,非我所作,亦非餘人作,然彼如來出世,及未出世,法界常住,彼如來自覺此法,成等正覺,為諸眾生分別演說,開發顯示,所謂:此有故彼有,此起故彼起。謂:緣無明行,乃至純大苦聚集。無明滅故行滅,乃至純大苦聚滅。」
龍樹《大智度論》:「問曰:聲聞法中,何以不說是如、法性、實際,而摩訶衍法中處處說?答曰:聲聞法中亦有說處,但少耳。
- 如《雜阿含》中說,有一比丘問佛:「十二因緣法,為是佛作,為是餘人作?」佛告比丘:「我不作十二因緣,亦非餘人作;有佛無佛,諸法如、法相、法位常有,所謂是事有故是事有,是事生故是事生,……」如是生滅法,有佛、無佛常爾;是處說「如」。
- 如《雜阿含·舍利弗師子吼經》中說:「……佛語比丘:『舍利弗語實不虛,所以者何?舍利弗善通達法性故。』」聲聞法中,觀諸法生滅相,是為「如」;滅一切諸觀,得諸法實相,是處說「法性」。
眾賢《阿毘達磨順正理論》:「有餘部師說:緣起是無為,以契經言:『佛告乞士,如是緣起,非我所作,非他所作,如來出世,若不出世,如是緣起,法性常住,乃至廣說。』」 -
《雜阿含經》卷12〈296經〉:「云何為因緣法?謂此有故彼有,謂緣無明行,緣行識,乃至如是如是,純大苦聚集。
云何緣生法?謂無明、行,若佛出世,若未出世,此法常住,法住法界,彼如來自所覺知,成等正覺,為人演說,開示顯發;謂緣無明有行,乃至緣生有老死,若佛出世,若未出世,此法常住,法住法界,彼如來自覺知,成等正覺,為人演說,開示顯發;謂緣生故,有老、病、死、憂、悲、惱、苦,此等諸法,法住、法空、法如、法爾,法不離如,法不異如,審諦真實、不顛倒,如是隨順緣起,是名緣生法。謂無明、行、識、名色、六入處、觸、受、愛、取、有、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憂、悲、惱、苦,是名緣生法。」 -
《法蘊足論》卷11〈緣起品〉:「苾芻當知,生緣老死。若佛出世,若不出世,如是緣起,法住法界。一切如來,自然通達,等覺宣說,施設建立,分別開示,令其顯了:謂生緣老死,如是乃至,無明緣行,應知亦爾。此中所有法性、法定、法理、法趣,是真是實,是諦是如,非妄非虛,非倒非異,是名緣起。
云何名為緣已生法。謂無明、行、識、名色、六處、觸、受、愛、取、有、生、老死,如是名為緣已生法。苾芻當知,老死是無常,是有為,是所造作,是緣已生,盡法沒法,離法滅法。生、有、取、愛、受、觸、六處、名色、識、行、無明亦爾。」 - 《大毘婆沙論》:「或復有執,緣起是無為,如分別論者。問:彼因何故作如是執?答:彼因經故,謂契經說:『如來出世若不出世,法住法性,佛自等覺,為他開示,乃至廣說。』故知緣起是無為法,為止彼宗顯示緣起是有為法,墮三世故,無無為法墮在三世。」
- 演培譯,木村泰賢著《小乘佛教思想論》第一章第四節〈形而上學的實在論的傾向〉:「然從佛教的立場說,世間偶然的東西,一樣也沒有,一切必是由於一定的規律而被規定,所以如極尅實的說,一切法的根底,終於不得不說有他的無為法。在這意義下,案達羅派及北道派,主張一切法在性質上,都是決定的,尤其北道派,到達所謂真如這觀念,主張諸法的真如是無為。於此所謂無為,據註者說,是sabhavata,指相當於種或類的觀念。如松是松,人是人,是就名為松的真如,人的真如。在小乘教諸派中,把真如用於這意義的,北道派是唯一的學派。」
- 《瑜伽師地論·攝決擇分》:「阿賴耶識是一切雜染根本。……由緣真如境智,修習多修習故,而得轉依,轉依無間,當言已斷阿賴耶識,由此斷故,當言已斷一切雜染,當知轉依由相違故,能永對治阿賴耶識。又阿賴耶識體是無常,有取受性;轉依是常,無取受性,緣真如境聖道方能轉依故。又阿賴耶識,恒為一切麁重所隨;轉依究竟遠離一切所有麁重。又阿賴耶識,是煩惱轉因,聖道不轉因;轉依是煩惱不轉因,聖道轉因,應知但是建立因性,非生因性。又阿賴耶識,令於善淨無記法中不得自在;轉依令於一切善淨無記法中得大自在。……如是建立雜染根本故,趣入通達修習作意故,建立轉依故,當知建立阿賴耶識雜染還滅相。」
- 《解深密經》:「佛告曼殊室利菩薩曰:善男子! 若於諸地波羅蜜多,善修出離,轉依成滿,是名如來法身之相。」
外部链接
- 廖明活:〈初唐時期佛性論中的真如所緣緣種子問題 (页面存档备份,存于)〉。
- 趙東明 :〈《解深密經》之「真如」觀探析:兼論《成唯識論》的解釋〉
- 黃俊威:〈從「真如緣起」到「法界緣起」的進路:「一心」觀念的確立 (页面存档备份,存于)〉